01充電站投建選址
充電站選址應結合城市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統籌考慮,并與配電網現狀和近遠期規劃相密切結合,以滿足充電站對供電的要求,及電網對充電站電能質量控制的要求為原則。在充電站選址時應考慮如下事項:
1充電站宜預留一定的備用場地;
2充電站不應設在室外地勢低洼、易積水的場所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地點;
3新建充電站應充分利用臨近的道路、交通、給排水、消防等市政公用設施;
4當電動電力工程搶修車、電動泥頭車、電動公共汽車等數量較多時,宜設置專用充電站。
5充電站不允許設在浴室或其他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安裝電氣設備的功能性用房不應與上述場所貼鄰。
6考慮電源接入點,充電站的建設應方便供電電源的取得,選擇接近供電電源端,并且便于供電電源的進出線路。
7充電站不允許設在有劇烈振動或高溫的場所,不宜設在多塵、水霧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當無法遠離時,不應設在污染源風向的下風側。
8公共充電站投建應選擇在進出車便利的場所。宜選擇在城市次干道路旁,不宜選擇在支路或交叉道路路口附近。充電站進出口宜與城市次干道路相連。
9充電站不允許設置在有爆炸危險環境場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當與有爆炸危險的建筑物鄰時,應滿足GB 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10充電站應滿足環境保護和消防安全的要求,與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滿足GB 502292006《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要求。
02充電站場站布置
充電站的總體布置應滿足方便于電動汽車的出入及停放,保障站內人員和設施的安全
1充電機應靠近充電區設置,電動汽車在停車位充電時不應妨礙站內其他車輛的充電。
2充電區應考慮安裝防雨、雪設施,以保護站內充電設施,給進站充電的電動汽車駕乘與通行人員帶來方便。
3充電區的入口和出口至少應有兩條車道與站外道路連接,充電站應設置緩沖距離或緩沖地帶,附設電動汽車等候充電的停車道,便于電動汽車進出。
4充電區單車道寬度不應小于3.5m,雙車道寬度不應小于6m。轉彎半徑按照電動汽車類型確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應大于6%,且坡向站外。
03電氣布置
充電站電氣設備的布置應遵循安全、可靠、適用的原則,并便于安裝、操作、搬運、檢修、調試。電氣設備的布置應符合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和GB 500542011《低壓配電設計規范》的規定。
1低壓開關柜與充電機之間、充電機與充電區停車位之間應盡量靠近。
2變壓器室不宜與控制中心貼鄰布置或位于正下方,不能滿足時應采取防止電磁干擾措施。
3當受到建設場地限制時,變配電設施與充電機可設置在戶外組合式成套配電站中,其基礎應適當抬高,以利于通風和防水。
4高壓開關柜、變壓器、低壓開關柜、充電機、監控裝置等,宜安裝在各自的功能性房間內,且宜設在建筑物的首層,便于運輸和安裝。
5當受到建設場地限制時,低壓開關柜與充電機可安裝在同一房間。或變壓器與低壓開關柜設置在同一房間,變壓器應選用干式,且外殼防護等級不低于IP20。
04充電樁設置
交流充電樁為車載充電機提供交流電能,直流充電樁為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組提供直流電能。充電樁宜設在停車場內,根據當地電動汽車發展規劃,按照停車位設置一定比例的充電樁,宜優先在供電營業場所停車場設置充電樁。
充電樁宜設置在停車位旁,并靠近配電站,安裝在室外的充電樁外殼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其樁體外殼應選用絕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