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多種政策措施規范鉛酸蓄電池生產及回收工作,但記者在江蘇、廣東、寧夏等地調研發現,鉛酸蓄電池在生產和回收過程中出現的污染現象屢禁不止。特別是在回收環節上,一邊是正規再生鉛企業普遍“吃不飽”,另一邊卻是大量廢舊電池流入“黑市”。業內人士認為,鉛酸蓄電池在生產、回收環節都存在嚴重的鉛、酸污染隱患,污染事件頻發加劇重金屬污染。為有效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應該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引入環境押金返還制度、對廢舊鉛酸蓄電池實施分類運輸。
鉛酸蓄電池生產污染屢禁不止
企業產生的含鉛危廢存在無處可去、超期堆放甚至非法轉移等問題,成為涉及重金屬污染的企業環境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
今年5月,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對江蘇理士電池有限公司進行了約談,發現江蘇理士電池有限公司存在嚴重違反《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問題,包括未經法定排污口排放廢水被當地環保部門處罰、部分涉鉛生產車間未按要求進行封閉、生產區域與非生產區域沒有嚴格分開、職工血鉛檢測次數不足等。
查詢江蘇省國控污染源平臺發現,該企業2017年1月更新的自行監測方案顯示,理士電池主要從事鉛酸蓄電池制造和廢舊電池回收,屬于重金屬國控企業。除一般性污染物外,理士電池的工業廢水含有重金屬鉛,總排口手工和自動監測的污染物項目包括COD、pH和鉛。
鉛是一種對人體危害極大的重金屬,鉛及其化合物進入人體后,可能對神經、造血、消化、腎臟、心血管和內分泌等多個系統造成危害,甚至引起鉛中毒。
有環保公益組織對該企業疑似偷排的廢水進行取樣,將樣品委托具有檢測資質的第三方“必維申美商品檢測(上海)有限公司”(簡稱“必維檢測”)進行檢測分析。必維檢測提供的分析報告顯示,該環保公益組織在理士電池外墻取樣的疑似偷排廢水水樣pH值為2.23,屬強酸性,重金屬鉛的含量為8150微克/升。
類似鉛酸蓄電池生產環節產生污染的現象并非個例。在江西宜豐工業園,據媒體報道,一家蓄電池廠露天污泥池堆滿了鉛渣鉛泥,私自填埋含鉛廢物。
據東部某省環保部門介紹,他們在多次對鉛酸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進行綜合整治后發現,受經濟效益和技術條件制約,涉重危廢處置能力與實際產生量相比相形見絀。企業產生的含鉛危廢存在無處可去、超期堆放甚至非法轉移等問題,成為涉重企業環境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
大量廢舊電池流入“黑市”
由于回收能力有限、監管存在漏洞等原因,相當一部分廢舊電池流向了“黑市”。而目前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行業的無序狀況依然存在,全國仍有一半以上的省份缺少具有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置資質的單位。
走進位于寧夏靈武市的寧夏瑞銀有色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車間,記者看到一塊塊廢舊鉛酸蓄電池正通過傳送帶進入到一個“大罐”內被機械拆解,在這過程中產生的電池酸液則通過水處理系統的層層凈化*終變為較為清澈的中水。
據寧夏環保廳介紹,目前寧夏共有兩家具有資質的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理企業,總處理能力為18萬噸/年。據測算,寧夏每年產生廢舊電池約8萬噸,但這兩家企業每年也只能回收五六萬噸,相當一部分廢舊電池還是流向了“黑市”。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非法作坊式鉛回收點污染案件時有發生。如2017年6月,江蘇南通通州區環保、公安等部門聯合破獲了5起非法傾倒廢舊鉛酸蓄電池廢液的環境違法案件;2018年1月,山西省公安部門打掉一個以廢舊鉛酸蓄電池為原料,進行拆解、熔煉、銷售鉛錠“一條龍”的犯罪團伙。
“公安部門對‘小作坊’打擊嚴的時候,企業生意明顯就好很多。”寧夏瑞銀有色金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文禮說。
我國是全球*大的鉛酸蓄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據發改委*新公布數據,2017年,我國金屬鉛的產量為472萬噸,約占全球鉛總產量的44%。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亂象由來已久,早在2010年工信部頒布的《電池行業重金屬污染綜合預防方案(征求意見稿)》就指出,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廢舊鉛酸蓄電池有組織的回收率已經超過90%,而我國有組織的回收率不到30%。
事實上,為了規范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理,近些年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多種政策措施。然而,目前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行業的無序狀況依然存在。
正規回收企業生存空間遭擠壓
目前,在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領域已經形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一些非法“小作坊”以幾乎零成本的不當優勢和正規企業搶生意。
記者調查發現,以下幾方面原因導致在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領域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
**,正規回收處理企業生產成本高。楊文禮說,在固定資產投資中,公司環保設備占40%,加上運維、折舊等因素,環保成本占再生鉛回收總成本的20%以上。而非法“小作坊”靠一把斧、一個爐子就夠了,幾乎零成本,這樣他們就可以大幅提高收購價格,和正規企業搶生意。
第二,部門之間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受訪人士認為,廢舊鉛酸蓄電池面廣量大,相關部門單打獨斗難有作為,當前正規的汽車4S店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相對較為規范,但汽車維修點布局散亂、規模不一、數量眾多,這也加大了管理部門的監管難度。
第三,消費者回收意識弱。廣東省循環經濟協會負責人表示,由于消費者對廢舊鉛酸蓄電池的危害性認識不足,也就不能積極主動地參與廢舊鉛酸蓄電池的回收處理,致使生活中許多電池回收設備形同虛設。另外,不少消費者對非法回收渠道也沒有抵制意識。
必須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近年來,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已成為業內解決鉛酸蓄電池回收問題的共識,一些地方政府、社會組織、企業等正在積極推行落實鉛酸蓄電池生產責任延伸制。
隨著市場需求的不斷擴大,我國已經成為全球*大的鉛酸蓄電池市場,而每年產生的廢舊鉛酸蓄電池的數量也超過300萬噸。數量多且呈不斷增長的狀態,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的市場潛力不容小覷。每塊電池中,鉛極板占74%的份額,硫酸占4%,塑料占20%。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廢舊鉛酸蓄電池還未建立完善的回收體系,大部分廢舊鉛酸蓄電池*終流入非法的小作坊進行簡單拆解,鉛極板留下,酸液直接傾倒,綜合利用率極低,對人體和生態環境造成損害。在我國每年產生的330萬噸廢舊鉛酸蓄電池中,正規回收的比例不到30%,埋下了污染隱患。
近年來,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已成為業內解決鉛酸蓄電池回收問題的共識,其核心是通過引導產品生產者承擔產品廢棄后的回收和資源化利用責任,激勵生產者推行產品源頭控制、綠色生產,從而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大限度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201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對鉛酸蓄電池等4類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要求引導生產企業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支持采用“以舊換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并探索鉛酸蓄電池生產商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方式。
2017年7月,國家發改委召開鉛酸蓄電池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案研討會,討論了完善統計、核查、評價、監督和目標調節等制度的方法和途徑,提出回收利用目標和分解落實方案。
為了促進鉛酸蓄電池規范回收利用,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社會組織、企業等正在通過不同層面積極推行落實鉛酸蓄電池生產責任延伸制。(趙倩 秦華江 周強)